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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出处: 发布时间:2005-11-02 |
第九课 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宪法确认公民的基本权利。人身自由权力是公民应该享有的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力的先决条件。 一、 公民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 1、 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国籍的人。国籍是一个人属于某个国家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P1 2、 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P2 3、 公民的权利,是指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作为和不作为的方式取得利益。 公民有权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去实践某种行为; 公民有权要求其他公民、国家机关或有关组织作或者不做某种行为,以使自己的利益得到实现。 4、 公民的义务,他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P2 5、 人身自由权 人身权利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6、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害。生命健康权有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构成。P3 7、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是国家法律的重要任务之一。 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依法进行自卫,其他公民有权制止侵害行为。 公民的身体受到轻微伤害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上海人赔偿医疗费等;如果非法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情节严重、危害向大,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 8、 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我国宪法规定,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是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 9、 执法人员在侦破案件时必须进行搜查的,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这种搜查是指侦查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和检查的一种侦察活动,搜查目的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和查获犯罪嫌疑人。这种搜查是一种强制性的侦察行为,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因此搜查必须有执法机关严格按照程序进行。P5 10、 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我国宪法规定,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P5 11、 .执法人员在侦破案件时,要像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这种搜查是指搜查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和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搜查目的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和查获犯罪嫌疑人。这种搜查是一种强制性的侦查行为,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因此搜查必须有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P5 12、 公民不受非法拘捕和拘禁。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P5 13、 公民违反法律,学要拘捕。公安机关有权进行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但不须严格依法进行。如公安机关拘留人,应符合法定条件和手续,并不得超过其权限限制公民人身自由。P6 二、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1、 人格尊严是指公民的名誉和公民作为一个人应当受到他人起码的尊重的权利。它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私隐权等。P7 2、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进驻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P7 3、 肖像权,肖像是指描绘具体人物形象的绘画或照片,他是公民身体特有的缩影或真实写照。P7 4、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凡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如果把某人的肖像印在杂志封面上,印在挂历上,或因在广告封面上,必须去的肖像本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此外,筹划公民肖像,故意损毁公民肖像,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P7 5、 名誉权,指一个人的名声,使社会成员对某个公民的品德、声望、信誉等方面的评价,公民的名誉代表公民的人格尊严。P8 6、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7、 荣誉权,荣誉是社会、国家、组织给予公民的一种美名或称号,一般通过表彰手语,属于一种精神奖励。 8、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P9 9、 姓名权,公民的姓名是区别于其他公民的称号或带好,一般情况下,还包括公民的曾用名、别名、笔名等。 10、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强迫他人使用某个姓名,假冒他人的姓名签订合同,盗用他人的名字实施不正当的行为等,都是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P9 11、 隐私权,指涉及个人心理、生理以及社会交往过程中的秘密。P9 三、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1、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是指公民棋局的住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以保障公民的安定生活、正常工作和人身安全。它是与公民人身自由密切相关的一项基本权利。 2、 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为保证公民这一权利的实现,刑法规定,非法搜查他人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以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论处。P11 3、 通信自由,公民有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 4、 通信秘密受保护,是指公民通信的内容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私拆、会旗、偷阅他人信件。公民的通信包括书信、电报、电话、电传、电子邮件等多种手段,它涉及公民的个人生活、经济活动、思想活动、社会交往等广泛的内容,关系到公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P12 5、 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可以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或扣压,但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指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信件,可以有其父母或者监护人代为开拆。 四、 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人身权利受法律特殊保护 1、 我国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明确规定,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对妇女人身权利予以特殊保护。P13 2、 拐卖妇女是一种犯罪行为,它严重侵害了妇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P14 3、 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宪法规定,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则、刑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专门条款规定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保护措施。P14 4、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发展老年人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国家规定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各项权益。P15 5、 我国有近6000万残疾人,法律对残疾人规定了特殊保护措施。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活动,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国家制定了残疾人保护法。这部法律规定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金竹歧视、侮辱、侵害残疾人。P15 第十课 公民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生活是公民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学习本课内容,有助于我们依法维护自己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各项权利,自觉履行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应尽的义务,是我们的家庭生活更加美满幸福。 一、 公民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 1、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允许任何人枪支和干涉。我国宪法和婚姻法都把婚姻自由列为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这就是为婚姻自由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保障。P19 2、 结婚自由,是指结婚的男女双方自主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放加以强迫或任何人加以干涉。 婚姻自由 离婚自由,是指那些感情坡确已破裂、无法继续维持夫妻关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接触婚姻关系, 而不受对方或他人干涉的自由。 2、 结婚,是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卷和程序,确定夫妻关系的行为。 3、 结婚条件 (1) 必备条件 首先,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其次,双方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再次,符合一夫一妻制。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只有双方无配偶的人,即未婚、丧偶或者离婚着,才准许结婚。 (2) 禁止条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 结婚程序 在符合结婚条件的基础上,只有经过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才使合法的婚姻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结婚程序包括三个环节:第一、申请。第二,审查。第三,登记。 二、 公民在家庭关系中的义务 1、 家庭是建立在婚姻和血缘基础上,以夫妻关系为核心,包括父母、子女及其他亲属关系组成的共同生活单位。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生活民主和睦,就能发挥家庭在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是正确处理家庭关系的依据。 2、 从法律上看,父母与子女关系的产生,有两种情况:一是子女出生,包括婚生的和非婚生的;二是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公民之间,经过合法手续,建立起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收养。P22 3、 收养的法律特征,使之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存在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而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则随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婚姻法规定,学院和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具有同等的法律意义。对于养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等,任何人不得虐待和歧视。这充分体现了婚姻法中关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仪器的基本准则。 4、 我国宪法、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抚养就是养育和照料。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阜阳是无条件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免除。P23 5、 家庭具有教育子女的职能,父母是子女的首任教师。家庭教育对子女的思想品质、性格的形成,有着重要作用。子女上学后,父母应该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结合起来,用“五爱”和讲礼貌、守纪律的思想教育子女,使他们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发展。 6、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除了有抚养教育义务,还有保护义务。 7、 我国宪法、婚姻法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P24 8、 对父母的赡养扶助:首先,要横但父母必要的生活费用,特别是对乌经济来源或生活困难的父母,要提供赡养费用。赡养费的标准,通常不应低于当地的生活水准;其次在精神上给与父母必要的慰籍。 第十一课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1、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是传递生产经验和社会经验的必要手段。P29 2、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3、 在我国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包括以下内容:学龄前儿童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适龄儿童和少年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符合一定条件的公民,有接受高级中等教育及继续深造的机会;成年人有接受成人教育的权利;公民可以从社会其他合法教育机构、合法途径接受教育。P30 4、 当代,指有接受教育、掌握知识,才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才能丰富和完善自己,享受现代文明。因此,从公民的自身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来讲,受教育,使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5、 教育是促进社会进步、经济繁荣的巨大力量,是国家发展的先决条件。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科学技术是关键,基础在教育。从国家的繁荣发展和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又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P31 6、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权利和义务。”这就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又规定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P32 二、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1、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2、义务,是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适龄儿童少年都要遵行并应尽的义务;教育,专职学校教育。P33 3、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普遍性、免费性等特征。 4、 1986年4月12日,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制定和施行,既是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也反映了国家对未来一代的关怀,而且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具体表现。P34 5、 义务教育法第5条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P35 6、 义务教育法第11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同时还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就业。” 7、 国家的职责包括:制定规划,认真组织落实;兴办学校,保证必备条件;筹措经费,帮助贫困学生;培养师资,提高教师待遇。 8、 社会的责任包括:捐资助学,尊师重教,拒招童工,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和场地设施等。P36 9、 学校的责任包括:及时组织学生入学;不得随意开除适龄学生或勒令其退学;禁止体罚学生;贯彻教育方针,保证学生安全、健康和全面发展。P37 10、 家庭的责任包括:使适龄子女按时入学;保证适龄子女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三、 国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公民要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 1、 法律保障。在我国,已形成较完备的教育法律体系。 2、 在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一项重要法律。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基本法,是制定教育单行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的依据。 3、 我国教育法规定了受教育者享有的权利: (1)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女子享有同男子平等的受教育权; (2) 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是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3) 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4) 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5) 对学校给鱼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诉讼; 等等,这些规定对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4、 依据教育法律法规,依靠国家强制力,制裁拒绝履行法定义务和妨害教育的违法行为,依据刑法打击破坏教育的犯罪行为,能够有力地维护公民的受教育权。P39 5、 物质保障,致使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物质基础。 6、 师资保障,这是公民享有教育权的重要条件。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发展教育的根本大计。P40 7、 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应承担的最基本的义务主要有三项: a) 应当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在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地方,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在生日第二天起的第一学年开始时,必须入学;在普及初级中等教育的地方,凡修完小学课程的适龄儿童、少年,自修完课程第二天起的第一学年开始,必须入学。即使入学,是保证接受义务教育的前提。 b) 应当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 c) 应当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第十二课 公民在经济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 一、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1、 物资以及可以换取物资的钱财,就是财产。 2、 我国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P46 3、 占有权。公民对自己的财产的占有权,就是对财产的实际控制权。 4、 使用权。公民对参禅的使用权,就是根据财产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 5、 收益权。公民对财产的收益权,是指公民在其经营、使用的财产上取得经济利益的权利。 6、 处分权。公民对其财产的处分权,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其财产的权利,即公民决定其财产的命运的权利。它包括事实上的处分权和法律上的处分权两种形式:公民对其生活资料的消费,即属于事实上的处分(巴购买的粮食吃掉);公民把它的生活资料通过法律行为进项处置,就属于法律上的处分(赠卖给别人)。P47 7、 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刑法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P47 8、 所谓合法财产,主要是指财产取得的方式、方法、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9、 公民如果非法集资或放高利贷,国家不但不保护,反而要依法追究。对国家机关人员重大财产来源不明的,国家将以刑法没收来源不明的财产,并追究其刑事责任。P48 10、 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是普遍的做法。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当公民的合法财产受到侵犯时,公民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要求采取确认所有权、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方面予以保护。P48 11、 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打击各种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是最严厉是最有效的保护方法。我国刑法第5章用14个条文规定了侵犯财产罪,其中包括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敲诈勒索罪等,并规定了严厉的刑罚。P49 二、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1、 遗留财产的死者成为被继承人,依法结成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为继承权,集体规定我国继承制度的法律是继承法。P50 2、 我国继承法确认的遗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民的合法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和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股息、红利、房租等。050 3、 我国公民的财产继承权主要是通过法定继承和译著继承两种方式实现的。 4、 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5、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1)配偶(夫妻);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杨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籍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杨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5)祖父母;6)外祖父母。 6、 依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下列程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养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7、 依据继承法,遗产分配原则主要包括:1)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分配;2)特殊情况下,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是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进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是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是应当不分或者少分。P51 8、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可以立遗嘱将个人合法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9、 公民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制定遗嘱执行人,是法律赋予公民充分表达意愿的权利。一般来说,立遗嘱人最了解继承人尽义务的能力和状况,按照遗嘱继承方式来分配遗产更能体现权利义务的一致性。P52 10、 根据我国继承法,遗嘱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法定条件。第一,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并切实利益主任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遗嘱必须合法有效。第二,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但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P52 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第一, 在众多具有保护消费者权益内容的法律法规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部综合性、专门性的法律。此外,我国的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中,也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许多规定。 第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国家对消费者进行保护的法律根据。该法明确了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新闻媒介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职责。 第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权利的依据。该法赋予消费者9项权利,同时规定了经营者的10箱义务,为维护消费者权利提供了法律根据。 第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切实可行的多种法律手段,用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惩罚不法经营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P535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书。 2、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人身、财产安全,是公民在社会中生存的基本条件。 3、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4、对商品和服务的自主选择权。 6、 公平交易权。 7、 依法求偿权。 8、 人格尊严、民族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四、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1、 什么是税收?税收是国家依据税法的规定,凭借政治权力,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手段。它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个特征。 2、 我国的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国家将纳税人缴纳的税款及税收收入用于国防建设、兴办教育、举办公益事业和福利事业上,最终还是人民受益。另外,税收对于调节经济稳定增长(对重点扶植的行业减免税收,对限制发展的行业提高税收),调节贫富差距,也具有重要作用。P58 3、 现代公民都不许增强纳税的意识,自觉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须知,纳税是光荣的,偷税、欠税、骗税、漏税、抗税不仅是可耻的,而且是违法的,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4、 在我国,公民有纳税的义务,同时也有监督政府如何使用税款的权利;国家有收税的权力,但也有位纳税人服务并接受其监督的义务。只有双方都处理好权力与义务的关系,税收工作才能做得更好。P59
第十三课 公民在政治生活中享有重要权力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参加政治生活首要的权利。 一、 公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 选举权是公民按照法律规定享有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者其他由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领导人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被选举为国家代表机关或者其他由选举产生的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P63 2、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统称选举的权利,居于我国公民政治权利的首位,它是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组织国家政权、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条件。 3、 我国公民的选举权利是由宪法、选举法等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国家公职人员,如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各级法院和检察院的主要官员等,是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或决定)产生的。 4、 除下列三种人以外都享有选举的权利:第一,外国人;第二,未满18周岁的公民;第三,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5、 行使选举权必须经过以下几个法律程序: 1) 选民登记,选举委员会按选区进行登记、审查,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选民,列入选民名单,承认其选民资格。 2) 提名候选人,首先,代表候选人应当能够代表人民,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其次,代表候选人应当具有一定的政治经验、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再次,代表候选人应当具有宪法和法律意识,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 3) 投票选举。 6、 我国选举法规定,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从而使每个选民和候选人不因财产占有的多少而在选举中受到任何限制。 7、 我国刑法对破坏选举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处以刑罚。刑法256条规定,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 公民依法享有政治自由 1、 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 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本形式。 3、 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通过语言表达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4、 任何公民都有平等的发言权;发表言论的内容,只要不超出法律范围,就不受任何非法干涉;发言者不应由于某种言论给自己带来不良后果。 5、 言论自由不是绝对自由,受两方面限制:1)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2)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其他公民的人格。 6、 出版自由,是公民以出版物的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它的实现需要以来两个条件:1)在国家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地发展出版事业,增加出版设备;2)从法制建设方面保障公民这一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保障公民出版自由权利的重要法律。 7、 结社自由,是公民为一定宗旨,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或者参加具有持续性的社会团体的自由。 8、 集会自由,是指公民有聚集在一定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权利。集会分为露天集会和室内集会两种。游行自由,是指公民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自由。示威自由,是指公民在露天公共场所或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生源等共同意愿的自由。可见,集会、游行、示威等三项自由,都是若干人共同表达意愿,只是表达方式、方法有所不同。P71 三、公民依法享有批评建议权 1、 批评、建议权是人民监督权的一种,是我国宪法和法律所保护的公民的一项民主权利。 2、 批评权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有提出批评意见的权利;建议权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性的权利。P72 3、 我国宪法第27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4、 只有加强人民的监督,保证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才能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洁,才能使政府取信于民,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P72 5、 目前我国建立以下制度保障公民行使批评和建议权: 1) 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这一制度可以保证把人民的批评、建议及时传递到国家权力机关,以利于国家决策。 2) 信访举报制度。是公民行使宪法所规定的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利的重要途径之一,更是人民群众监督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具体而有效的方法。 3) 新闻监督制度。新闻自由和出版自由是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也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的标志,新闻监督是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最有效和最直接的手段。电视是最快捷、影响力最大的新闻媒体。 4) 其他监督制度。P76
第十四课 公民要履行维护国家统一、保卫祖国安全的义务 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全国各民族的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保卫祖国等,是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政治义务。 三、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 1、 国家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P80 2、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3、 宪法规定的公民维护国家统一的义务,是指公民有责任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决同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作斗争,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维护国家主权不被侵犯。既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国家主权割让给外国,也不允许外国干涉我国内政。 第二, 维护国家领土不的完整。一个国家的领土,不仅包括它所治理和管辖的陆地,而且还包括它的领海和领空。领土是一个国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它的完整与否关系着国家主权和公民的利益。 第三, 维护国家政权统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不允许任何公民以任何方式分裂国家政权,反对任何对抗和否认中央政府领导,搞地方分裂的行为。 4、 维护国家统一方面,我们面临的迫切任务是促进台湾海峡两岸的交流和沟通,创造条件,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5、 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职责。我国政府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积极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 6、 国家要真正长久地保持统一,还需要各民族团结起来。宪法规定,公民有履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衣服。这项义务主要是指每个公民都有责任维护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和互助关系,同一切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作斗争。 7、 我国刑法规定,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1、 国家的安全关系着整个国家和民族的生死存亡,国家的荣誉和利益关系着国家与民族的尊严和发展。他们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同时也是爱国主义的重要体现。P86 2、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增强法律意识,关心国家安全。关心国家安全,首先要树立保守国家秘密的意识。保守国家秘密,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义务。《中黄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具体规定公民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要求任何公民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科技秘密在国家秘密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我国的国家安全法和保守秘密法规定,如果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对于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贡献的公民,国家给与奖励。 第二, 树立民族自豪感与自信心,以自己的行动为祖国增光添彩。P88 第三, 增强民族自尊心,同损害国家尊严的行为作斗争。 3、 国家安全法规定,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刑法规定对这种间谍行为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P89 4、 我国刑法规定,对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P90 5、 故意或者过失泄露有关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 四、 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 1、 国家的安定和发展,必须以强大的国防力量为依托。国防是一个国家政治稳定的必要条件,是经济建设的安全保障,是独立自主地行使外交权的强大后盾,是保证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主要支柱。P91 2、 我国实行“两个结合”的兵役制度,只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实行这样的兵役制度。不仅有利于加强我国的武装力量,而且有利于储备强大的国防后备力量。P92 3、 义务兵役制是指公民在一定年龄内,依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承担一定期限军事任务的制度。是我国基本的兵役制度。 4、 志愿兵役制是根据自愿的原则着急、补充兵员的制度,实行这种兵役制度是为了弥补义务兵役制的不足。 5、 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预备役是指一个国家的后备兵员,包括已退出现役的官兵,还包括虽然经过兵役登记,但没有被征集服现役的,年龄在18~35岁的公民。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的具有中国特色后备兵员体制。P93 6、 在和平时期,依照我国宪法、兵役法、国防法等法律规定,依法服兵役,是公民履行保卫祖国、抵抗侵略的神圣职责的具体表现。 7、 我国兵役法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法服兵役。凡当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9月30日前,到所在地的兵役机关进行兵役登记。然后,经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合格后,可以被批准服兵役。根据军队的需要,国家每年还征集少数女性公民服现役。P94 8、 我国履行兵役义务的形势有四种: 第一、 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这是服现役。 第二、 参加民兵组织。这是预备役。如果说服现役受名额限制,那参加民兵组织不受人数限定。 第三、 在校学生参加军事训练。 第四、 尊重、优待军人,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P96 9、 拒绝服兵役,要负法律责任。我国兵役法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军事训练的,经教育部该,基层人民政府应当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P97 第十五课 公民要依法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 见义勇为、积极同违法犯罪做斗争 1、 在制裁违法、惩处犯罪执法机关发挥着重要作用。 2、 积极地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侵害,使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P103 3、 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也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4、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任何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5、 每个公民都有控告、检举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义务。P106 6、 控告检举,是指公民为了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湘执法机关控告违法犯罪事实、检举犯罪嫌疑人,并要求依法处理的行为。控告检举可以使用书面形式提出,也可以用口头提出。事实证明,公民积极控告检举违法犯罪,有利于执法机关迅速侦破案件,即使制裁违法犯罪分子。 7、 正当防卫,是同犯罪作斗争的一种有效手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8、 正当防卫,由于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所以不认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 9、 正当防卫既是正当的、合法的行为,又是法律要求十分严格的行为,不能滥用,只有同时具有以下四个条件,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第一, 必须是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才能实施正当防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是指法律所保护的国家、集体利益或本人、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犯罪星火违法行为的侵害。 第二, 必须是非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才能实施正当防卫。非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是指客观存在的非法侵害已经着手实行,法律所保护的公共利益或公民的个人利益正处于直接的、实在的威胁状态中。 第三, 实施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由于正当防卫是为了制止或低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以只有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者进行反击,才能达到防卫的目的。 第四, 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必要限度”,防卫行为能够足以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标准。 10、 我国刑法还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 受到非法侵害要用法律武器、依靠执法机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 公民受到非法侵害应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 我国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都属于国家的执法机关,他们共同担负着保卫人民民主,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和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现代户建设顺利进行的光荣任务。P111 3、 诉讼分为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是国家执法机关为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 5、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属于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整个诉讼程序可分为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审判、执行五个阶段。 6、 由公民个人向法院提起的刑事诉讼,属于自诉案件。诉讼程序一般包括立案、审判、执行三个基本阶段。即法院立案后将直接进入审判阶段,不需要经历侦察和提起公诉阶段。P112 7、 民事诉讼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关于民事诉讼活动所应遵循的原子、制度和程序的法律。 9、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一般包括起诉和受理,审理和判决、裁定,执行三个基本阶段。 10、 开庭审理市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的诉讼活动。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宣告判决等环节。其中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时开庭审理中的两个主要环节。P113 11、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民”指的是公民、法人等;“官”指的是我国的各级人民政府,它不包括我国的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居委会、村委会等群众性的自治组织。 12、 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为解决行政纠纷,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规定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律。P115 14、 我国的行政诉讼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大体相同,一般包括起诉和受理,审理和判决,执行三个节本阶段。 15、 行政诉讼具有被告是重视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不能通过调节结束诉讼等特点。P115 16、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二审热敏法院的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身的判决裁定。 第十六课 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一、 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1、 公民享有哪些权利,由国家经济条件和政治制度决定。 2、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公民的和权力具有自己的显著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公民权利的平等性。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平等性表现在:1)所有公民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和自由;2)所有公民一律平等承担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3)执法机关对于任何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二, 公民权利的广泛性。体现在两方面:1)享受权利的主体极为广泛,此为我国公民权利最显著的特征;2)公民享有权力的范围极其广泛。 第三, 公民权利的真实性。体现在两方面:1)公民权利的确认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我国具体国情出发,宪法规定公民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实现的权利;2)公民在权力的实现上,国家法律上、制度上、物质上提供保障,使这种权力能够真正的为民所享用。P121] 3、 公民应依法向是权利。首先,不得以非法手段谋取权力,宪法和法律权人的权力是我国公民的合法权利;其次,不得超越合法权力的范围;再次,要采用合法方式、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性是自由权利;最后,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P124 4、 总而言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二、 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1、 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及是享受权利的主题,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密不可分的、相互相存的。 2、 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合一性。 第二,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 第三, 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制约性。 3、 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的义务。P128 4、 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第二,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第三,法律所禁止的坚决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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